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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安全檢測基準」,並自即日生效。
附「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安全檢測基準」
部 長 蔡 堆
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安全檢測基準
一、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安全檢測項目之車種及其適用規定
二、車輛規格規定
三、電子控制裝置
四、喇叭音量
五、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
六、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
七、間接視野(照後鏡)安裝規定
八、間接視野裝置(照後鏡)
九、腳架
十、整車疲勞強度
十一、速率計
十二、電動自行車控制器標誌
十三、電動自行車控制器標誌
十四、燈泡
十五、氣體放電式頭燈
十六、非氣體放電式頭燈
十七、方向燈
十八、車寬燈(前(側)位置燈)
十九、尾燈(後(側)位置燈)
二十、煞車燈
二十一、反光標誌(反光片)
二十二、電磁相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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