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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會人事管理辦法」第七條附表二之「漁會年度總收益核算表」經濟事業收入之扣除項目,應為「漁會財務處理辦法」第十八條附表二「經濟事業收入及支出之總分類帳會計科目」五、「支出」之所有項目。
主任委員 陳武雄 本案授權漁業署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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