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衛生署公告
|
中華民國98年3月6日
衛署健保字第0982600140號
|
|
主 旨: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十八條之附件一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修正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
三、「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十八條之附件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衛生法令查詢系統」(網址http://dohlaw.doh.gov.tw/Chi/Default.asp),「法規草案」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行政院衛生署全民健康保險小組
(二)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3樓
(三)
電話:(02)85906370
(四)
傳真:(02)85906032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署 長 葉金川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十八條之附件一修正草案總說明
為配合「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於九十七年八月十三日公布並施行,爰本辦法第十八條附件一全民健康保險慢性疾病範圍第十六類「其他」項下之「癩病(痲瘋)」,應修正疾病名稱為「漢生病」。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十八條之附件一修正草案對照表
附件一 全民健康保險慢性疾病範圍
|
修 正 項 目
|
現 行 項 目
|
說 明
|
|
十六
|
其他
器官移植後藥物追蹤治療(13)
漢生病(64)
痔瘡(65)
攝護腺(前列腺)肥大(66)
子宮內膜異位症(42)
停經症候群(67)
尿失禁(68)
油症(多氯聯苯中毒)(69)
先天性免疫不全症(53)
慢性攝護腺炎(需經攝護腺按摩取攝護腺分泌液證實者)(94)
|
十六
|
其他
器官移植後藥物追蹤治療(13)
癩病(麻瘋)(64)
痔瘡(65)
攝護腺(前列腺)肥大(66)
子宮內膜異位症(42)
停經症候群(67)
尿失禁(68)
油症(多氯聯苯中毒)(69)
先天性免疫不全症(53)
慢性攝護腺炎(需經攝護腺按摩取攝護腺分泌液證實者)(94)
|
配合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公布並施行,爰修正疾病名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