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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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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8年6月16日
勞中二字第09802009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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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草案另詳載於本會中部辦公室網站(網址:http://www.labor.gov.tw)「最新訊息」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七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
(二)
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6樓。
(三)
電話:(04)22595700轉208。
(四)
傳真:(04)22592118。
(五)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王如玄
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
依據規費法第七條及第八條規定,機關辦理考試應徵收行政規費與使用規費,另第十條第一項規定,業務主管機關應依其原則訂定或調整收費基準,爰研擬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第六條附表修正案。
本標準第六條附表修正案,其修正重點,係因應產業發展趨勢,增列技術士技能檢定新開辦職類「配電電纜裝修」乙級、「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配管」丙級及「飲料調製」乙、丙級等三職類、級別術科測試費用(修正第六條附表)。
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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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正 規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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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行 規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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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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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類
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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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類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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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項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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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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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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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級
(單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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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類
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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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類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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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項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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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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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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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級
(單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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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增職類:
07400「配電電覽裝修」乙級、20500「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配管」丙級、20600「飲料調製」乙、丙級。
二、術科費用主要計算項目為材料費、監評人員監評費及差旅費、工作人員津貼及行政作業費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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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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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電電纜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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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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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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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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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電電纜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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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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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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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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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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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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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料調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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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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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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