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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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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1年6月29日
圖參字第101000189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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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規費收費標準」第四條。
附修正「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規費收費標準」第四條
館 長 黃雯玲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規費收費標準第四條修正條文
第 四 條
本館特藏資料申請複製收費如下:
一、微縮資料複印:
(一)
A4紙張,每頁新臺幣二元。
(二)
A3紙張,每頁新臺幣五元。
二、紙張複印:
(一)
A4或B4紙張以黑白複印,每頁新臺幣二元。
(二)
A3紙張以黑白複印,每頁新臺幣四元。
三、數位圖檔以紙張輸出:
(一)
A4紙張以黑白輸出,每頁新臺幣二元。
(二)
A3紙張以黑白輸出,每頁新臺幣四元。
(三)
A4紙張以彩色輸出,每頁新臺幣二十元。
四、數位圖檔複製:
(一)
學術用途:每幅新臺幣一百元。
(二)
商業用途:每幅新臺幣二百元。
(三)
數位圖檔儲存光碟片,每片新臺幣五十元。
(四)
學術或商業用途由本館認定,申請者並需於結案後回饋成品予本館,詳如附表。
前項資料複製方式,依資料保存狀況由本館指定。
附表
數位圖檔複製用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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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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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學位論文及報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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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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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製圖書、刊物、影帶、光碟及電子出版品;網頁製作;布置展場及展演;影視播放;製作郵票、電子票券、IC卡、電話卡及悠遊卡等有價證券;印製廣告品、宣傳品、包裝用品、日月曆、報章、平面印刷品、海報;工程建築景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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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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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術或商業用途由本館認定之。
2、
影像以300dpi解析度為原則並加浮水印,如需高解析度檔案,每增加100dpi加收50元。
3、
申請影像原件如需合成接圖者,每接合1次加收處理費50元。
4、
如申請資料狀況特殊,需做特殊考量或專業處理而委請廠商製作,則費用為實際製作費用(依廠商開具發票)加收手續費100元。
5、
商業用途之衍生品,另訂契約收取權利金。
6、
申請者使用於學術論文、報告、出版品及文宣等,於結案後需贈送3份成品予本館。用於影視播放、影帶光碟製作等,需贈送公播版1份或家用版3份供本館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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