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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草案另詳載於本會中部辦公室網站(網址:http://www.labor.gov.tw)「最新訊息」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七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
(二)
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6樓。
(三)
電話:(04)22595700轉223。
(四)
傳真:(04)22592118、22551662。
(五)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潘世偉
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
依據規費法第七條及第八條規定,機關辦理考試應徵收行政規費與使用規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係辦理技術士技能檢定主管機關,爰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本次為配合技能檢定職類試題及材料調整之需要,有必要調整術科收費標準,爰擬具本標準第六條附表修正草案,其修正重點如下:
一、
因應產業發展趨勢及專業技能提升之需要,故新開辦「網頁設計」職類乙級,以提升相關技能,符合產業技術需求。
二、
「地錨」為邊坡穩定工程中常見之工法,為提升相關技能、強化施工品質,以符合產業技術需求,維護生命財產安全,爰辦理「地錨」職類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檢討相關規費項目,訂定「地錨」職類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職類術科測試費用。
三、
因應內政部發布之「禮儀師管理辦法」,申請核發禮儀師證書資格需通過「喪禮服務」職類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故新開辦「喪禮服務」職類乙級,以符合產業需求及提升殯葬服務業之服務品質。
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修正草案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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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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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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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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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類
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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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類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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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項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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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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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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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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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類
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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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類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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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項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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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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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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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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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新增級別:17300「網頁設計」職類乙級、20300「
喪禮服務
」職類乙級。
二、
新開辦職類:19000「地錨」職類乙級。
三、
術科費用主要計算項目為材料費、監評人員監評費及差旅費、工作人員津貼及行政作業費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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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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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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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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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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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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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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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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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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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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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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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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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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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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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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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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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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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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