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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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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2年4月30日
通傳綜規字第1024001244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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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二項附表。
附修正「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二項附表
主任委員 石世豪
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二項附表修正規定
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內網路業務市場主導者應支付行動通信網路事業之過渡期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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