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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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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3年6月9日
觀旅字第103500092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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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交通部觀光局受理觀光遊樂業籌設及變更申請案件審查作業要點」第二點附件二,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交通部觀光局受理觀光遊樂業籌設及變更申請案件審查作業要點」第二點附件二
局 長 謝謂君
交通部觀光局受理觀光遊樂業籌設及變更申請案件審查作業要點
附件二 觀光遊樂業之興辦事業計畫編製說明及書圖文件製作格式
一、
申請人依「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第九條規定,所應備具之興辦事業計畫,依本書圖文件製作格式所規定之章節內容及格式撰寫,並輔以分析圖表說明及檢附佐證文件,但其章節次序得視興辦事業個案性質之差異性予以調整。
二、
申請人依「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第十五條規定,所應備具之變更計畫圖說及有關文件,除屬以變更內容對照表報本局備查之情形外,其書圖文件應就與原核定計畫不一致部分,參依本書圖文件製作格式製作變更興辦事業計畫書及變更前、後內容對照表及其差異說明,並檢附必要之圖表及佐證文件。
三、
除各章節中之相關需附之文件圖外,該興辦事業若有需要於計畫書內提供(檢附)其它相關證明文件,請以附件格式(或以縮圖要求),應予以A4或可摺成A4格式之紙張製作後,檢附於該申請計畫書之後。
四、
為使興辦事業計畫書圖文件便於儲存與查詢,申請人於申請案件送請審查時及審查通過後,應將計畫書圖內容、計畫書圖內容塗銷個人資料及營業秘密等資訊後,分別錄製成光碟片(原始.doc;.xls;.jpg;.dwg檔及其轉錄為可攜式瀏覽用檔案.pdf檔),供主管機關適時公開提供各界查閱及存檔。
興辦事業計畫書圖文件製作格式
    
興辦事業計畫書應附圖表之製作格式
 
表1
土地權屬表

表2
變更前、後土地使用分區暨用地編定表

表3
年度當地住宿供給表

表4
年度當地遊客住宿需求表

表5
坡度分析表

表6
規劃構想說明表

表7
土地使用及建築管制原則表

表8
人力配置表

表9
總開發投資預算表

表10
營建成本預算表

表13
預估15年現金流量表
 
附件
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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