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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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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3年7月19日(補登)
觀東管字第10303010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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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修正「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危險區域限制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三款。
公告事項:修正「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危險區域限制事項」。
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危險區域限制事項
一、危險區域位置(詳公告位置圖):
(一)
水湳洞明隧道下方礁岩。
(二)
南雅停車場下方礁岩。
(三)
南雅奇岩區。
(四)
大鼻尾坪台。
(五)
鼻頭西側停車場下方礁岩。
(六)
鼻頭外礁。
(七)
鼻頭龍洞地質公園。
(八)
龍洞三支。
(九)
龍洞一支、二支。
(十)
火炎山觀光坪。
(十一)
卯澳鼻、二溝。
(十二)
馬崗黑毛礁。
(十三)
馬崗豬哥坪。
(十四)
萊萊四角堀。
(十五)
鶯歌石礁岩。
(十六)
大掘澳礁岩。
(十七)
北關海潮公園下方礁岩。
二、危險區域限制事項:
(一)
危險區域於中央氣象局預報下列天氣範圍時,禁止人員進入:
1、發布颱風警報為警戒區域。
2、預測平均風力達八級且浪高六公尺以上時。
(二)
人員進入危險區域靠近岸際活動,應注意危險波浪(瘋狗浪)並穿著救生衣及防滑鞋,不得有危害自身或他人安全之行為。
三、違反前項限制事項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公告位置圖

處 長 方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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