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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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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5年8月4日
原民土字第105004468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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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第四項。
三、「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apc.gov.tw),「原住民族委員會」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告隔日起十四日內以書面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土地管理處。
(二)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
(三)
電話:02-8995-3300。
(四)
傳真:02-8521-1790。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夷將‧拔路兒
Icyang‧Parod
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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