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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0589
環署廢字第1050064216C

主  旨:預告修正「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第十項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預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修正依據:廢棄物清理法28條第6項、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第31條第4項。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詳載於本署網站(網址:http://a0-oaout.epa.gov.tw/law/)草案預告區網頁。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廢棄物管理處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83

() 電話:(02)2311-77222682

() 傳真:(02)2371-4282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署  長 李應元

 

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第十項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