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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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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5年12月15日
金管銀國字第1052000478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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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五十一條、銀行法第四十五條之一第一項、信用合作社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票券金融管理法第四十三條、信託業法第四十二條第三項。
三、「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草案預告論壇」網頁。
四、鑒於本辦法修訂涉及新增會計師查核事項,應包括防制洗錢制度落實情形。考量國際組織將於一○七年對我國進行防制洗錢評鑑,為利會計師一○六年度即開始執行查核一○五年度防制洗錢之法令遵循,爰就本修正案預告期間縮短為二十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二十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
電話:02-89689676、02-89689675
(四)
傳真:02-89691354
主任委員 李瑞倉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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