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
衛生福利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2月24日
衛部照字第1061560356號 |
|
主 旨:預告修正「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第三條附表。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護理人員法第二十四條第四項。
三、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第三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本部公告」網頁。
四、
本案於105年6月調查並彙集各專科護理師訓練醫院、地方政府衛生局及醫護團體之修正意見,本部並於105年8月3日召開「專科護理師諮詢會-品質與執業範圍工作小組第1次會議」及105年11月21日召開「專科護理師諮詢委員會」會議進行討論。鑑於本案之前置作業已充分收集相關團體、醫療機構及基層人員之意見,並經工作小組及諮詢委員會討論,考量專科護理師之臨床執業實務所需,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二)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7樓
(三)
電話:(02)85906666分機7113
(四)
傳真:(02)85907072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第三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
|
|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之機關洽詢
行政院公報編印中心 服務專線:02-23924146 / 傳真專線:02-23569970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AM 8:30~12:30 PM 1:30~5:30
國家發展委員會 版權所有 / 本站建議使用IE7 以上瀏覽,800x600 或1024x768 螢幕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