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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5月12日
交航(一)字第1069800136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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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船員薪資岸薪及加班費最低標準」第三條附表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船員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
三、「船員薪資岸薪及加班費最低標準」第三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tc.gov.tw)「公務瀏覽/公告發布令」網頁。
四、
考量勞動基準法有關基本工資於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實施調整基本工資新臺幣二萬一千零九元,為保障國籍船員福利,故有其急迫性與必要性,爰採較短公告期間。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航港局
(二)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三)
電話:02-8978-2644
(四)
傳真:02-2701-8496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賀陳旦
船員薪資岸薪及加班費最低標準第三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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