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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8月8日
彰美行字第106300090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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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場地暨設備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八條及第十條規定。
三、「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場地暨設備使用規費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館網站(網址:http://www.chcsec.gov.tw/),「新聞與公告/最新公告/政策法規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二)
地址:彰化市卦山路18號
(三)
電話:04-7222729分機200
(四)
傳真:04-7294842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館 長 尹彙武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場地暨設備使用規費收費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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