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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令 |
中華民國107年2月6日
通傳資源字第1074300225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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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八十五條之一。
附修正「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八十五條之一
主任委員 詹婷怡
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八十五條之一修正條文
第八十五條之一
經營者利用電信網路編碼計畫040字頭碼(prefix)之電信號碼所提供之服務,不適用第六十九條第二項至第四項及第七十八條規定。
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八十五條之一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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