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每日即時刊登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布之法令規章等資訊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071226
    衛授食字第1071608760

    主  旨:預告訂定「應完成產品登錄之化粧品種類及施行日期」與「應建立產品資訊檔案之化粧品種類及施行日期」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四條第一項。

    三、公告內容:

    () 製造或輸入業者應完成產品登錄之化粧品種類及施行日期:

    1、一般化粧品,自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施行之日起二年後施行。

    2、特定用途化粧品,自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後施行。

    () 製造或輸入業者應建立產品資訊檔案之化粧品種類及施行日期:

    1、特定用途化粧品,自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後施行。

    2、嬰兒用、口唇類、眼部用之一般化粧品,自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施行之日起六年後施行。

    3、一般化粧品(除特定用途化粧品、嬰兒用、口唇類、眼部用之一般化粧品外),自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施行之日起七年後施行。

    四、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六十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

    () 電話:02-2787-7562

    () 傳真:02-3322-9490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