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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 中華民國10841
    台財稅字第10700742660

    修正「菸酒稅電子申報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七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菸酒稅電子申報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七點、第八點

    部  長 蘇建榮

     

    菸酒稅電子申報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七點、第八點修正規定

    五、納稅義務人應先辦妥菸酒稅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並取得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核發之身分憑證,或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依程序自訂密碼,始得以網路辦理申報。

    七、納稅義務人採網路申報者,應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申報軟體,並登錄完成下列資料,透過網際網路申報上傳。

    () 菸酒稅廠商計算稅額申報書。(附件一)

    () 菸酒稅廠商產銷月報表。(附件二)

    () 菸酒稅廠商免稅菸酒出廠明細表。(附件三)

    () 菸酒稅廠商採購免稅原料使用情形月報表。(附件四)

    () 菸酒稅廠商出廠送貨單使用情形月報表。(附件五)

    () 菸酒稅廠商未稅倉庫進出倉情形月報表。(附件六)

    () 菸酒稅廠商包裝部門進出情形月報表。(附件六)

    () 菸酒稅聲明事項表。(附件七)

    () 其他財政部規定之書表。

    八、網路申報上傳審核作業:

    () 為避免菸酒稅資料檔案格式錯誤,納稅義務人之產銷月報表檔、未稅倉庫進出倉情形月報表檔、包裝部進出情形月報表檔、計算稅額申報書檔、採購免稅原料使用情形月報表檔、出廠送貨單使用情形月報表檔及免稅菸酒出廠明細表檔,應先利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所提供之檢核程式,執行前端審核作業;相關媒體檔案格式及說明,另行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

    () 前端審核結果正常,納稅義務人應插入身分憑證或輸入於報稅網站自訂密碼,以進行菸酒稅網路申報;倘審核結果異常,則產生異常訊息,供納稅義務人參考據以辦理更正修改後,再進行網路申報作業。

    () 納稅義務人以網路申報上傳失敗時,線上即時顯示異常訊息及原因。網路申報上傳成功後,提供納稅義務人列印相關申報書表(格式如附件一至附件七)、條碼化繳款書(格式如附件八)及網路申報收執聯(格式如附件九)。

     

    附件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