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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5月22日
觀澎管字第108030019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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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澎湖國家風景特定區大菓葉柱狀玄武岩遊憩區禁止事項」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二、訂定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
三、「澎湖國家風景特定區大菓葉柱狀玄武岩遊憩區禁止事項」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處行政資訊網站(網址:https://admin.taiwan.net.tw/penghu-nsa/),請循「首頁>公告資訊>行政公告」查詢。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理課。
(二)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三)
電話:06-9216521轉235。
(四)
傳真:06-9216543。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處 長 許宗民
澎湖國家風景特定區大菓葉柱狀玄武岩遊憩區禁止事項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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