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
經濟部令 |
中華民國108年7月22日
經授水字第10820210520號 |
|
修正「甲仙攔河堰水庫運用要點」第六點、第七點及「甲仙攔河堰水庫水門操作規定」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甲仙攔河堰水庫運用要點」第六點、第七點及「甲仙攔河堰水庫水門操作規定」第四點
部 長 沈榮津
甲仙攔河堰水庫運用要點第六點、第七點修正規定
六、十一月至翌年五月旗山溪之河川流量無法滿足下游水權量,但南化水庫有引水需求時,得由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水公司)與南水局及臺灣高雄農田水利會協調後,由本水庫依協商結果取水,以供南化水庫所需引水量。
七、本水庫引用水源泥砂濃度超過一千二百NTU時,得視南化水庫水情停止或減量引水。水位上升超過標高二百四十七公尺時,原則得停止引水。
甲仙攔河堰水庫水門操作規定第四點修正規定
四、本水庫各閘門操作規定如下:
(一)
排砂道擋水閘門:非引水期間或視因檢查、維修、疏濬或排砂之需要,得開啟閘門減少或停止引水以降低水位等因應措施;當因河川水位上升超過標高二百四十七.○公尺時,依序開啟排洪;當取水口控制閘門因河水含泥砂過高而關閉時,得全數開啟排砂。
(二)
取水口控制閘門:依可引取之水量調節開度取水。當河川水位上漲且排砂道擋水閘門已全數開啟,並水位標高仍高於二百四十七.五公尺時,全數關閉。河川疑有有害物質時,或沉砂池或輸水隧道需斷水維修時,關閉之。河川泥砂濃度超過一千二百NTU時,得關閉之。
(三)
取水口緊急擋水閘門:平時開啟;於任一取水口控制閘門故障或維修時,關閉之。
(四)
取水口排砂閘門:平時關閉;攔砂溝淤積過高時,開啟以排砂,必要時可關閉取水口控制閘門,以提高排砂效果。
(五)
沉砂池排砂閘門:平時關閉,視沉砂池淤積情況開啟以排除淤砂;排砂時需配合取水口控制閘門之開啟。
|
|
|
|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之機關洽詢
行政院公報編印中心 服務專線:02-23924146 / 傳真專線:02-23569970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AM 8:30~12:30 PM 1:30~5:30
國家發展委員會 版權所有 / 本站建議使用IE7 以上瀏覽,800x600 或1024x768 螢幕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