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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8月21日
衛授家字第108050192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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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全國性社會福利財團法人誠信經營規範指導原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財團法人法第二十四條第三項。
三、
「全國性社會福利財團法人誠信經營規範指導原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法規檢索系統(網址:https://mohwlaw.mohw.gov.tw/Default.aspx)之法規草案/預告中法規草案項下,以及本部社會及家庭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sfaa.gov.tw/SFAA/default.aspx)之最新消息項下。
四、
本案係因應108年2月1日財團法人法施行之法規命令,應儘速訂定,以確保相關配套之完整性,前並已與法人充分溝通,爰縮短公告期間為14日。
五、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二)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
(三)
電話:02-2653-1959。
(四)
傳真:02-2653-1775。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出國
政務次長 何啓功 代行
全國性社會福利財團法人誠信經營規範指導原則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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