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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3月25日
金管保壽字第1100491140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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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項。
三、「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之「草案預告」網頁。
四、為確保保險業者穩健經營,強化保險業之營運風險管理,本草案修正條文允宜早日施行,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14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二)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22041縣民大道2段7號17樓
(三)
電話:02-89680371
(四)
傳真:02-89691316
主任委員 黃天牧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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