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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5月12日
衛授食字第110130067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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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品目及適應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三條第三項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施行細則第四條。
三、「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品目及適應症」修正草案及「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品目及適應症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電話:(02)27878000轉7337
(四)
傳真:(02)26531062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品目及適應症修正草案(請參見PDF)
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品目及適應症增修訂摘要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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