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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7日 勞動保3字第1100140725A號

主  旨:預告訂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退保後罹患職業病補助及津貼核發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勞動部。

二、訂定依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七十八條第二項。

三、「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退保後罹患職業病補助及津貼核發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保險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6樓

(三)電話:02-85902773

(四)傳真:02-85902779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許銘春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退保後罹患職業病補助及津貼核發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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