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7月8日
環署土字第1111089119號
主 旨:預告修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4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修正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8條第1項及預算法第21條。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本次修正係本署為加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之整治與改善,並切合實務所需,爰將預告時間縮短為14日,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
(二)地址:(10042)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10號12樓
(三)電話:(02)23832389分機8201
(四)傳真:(02)23705740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署 長 張子敬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