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1年8月15日
通傳資源字第11143019740號
主 旨:預告「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電信管理法第五十二條第八項、第五十三條第三項、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第五項及第五十八條第五項。
三、「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cc.gov.tw),「新聞公告」選項下「本會公報」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本案為因應數位發展部組織法即將施行,頻率資源業務移撥該部掌理,應儘速完成相關法規作業程序,爰預告期間以10日計。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二)地址:10054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16號4樓。
(三)電話:(02)3343-8446。
(四)傳真:(02)2343-3699。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陳耀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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