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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9月13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114081A號

主  旨:預告修正「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0條第5項規定。

三、「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修正部分條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前教育組。

(二)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三)電話:02-7736-7779。

(四)傳真:02-2351-2329。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



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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