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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6日 交人(一)字第11189007051號

主  旨:預告訂定「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及所屬機構隨同轉調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交通部。

二、訂定依據: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

三、「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及所屬機構隨同轉調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刊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草案預告區網頁(https://motclaw.motc.gov.tw)及本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railway.gov.tw)網頁。

四、本案係依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本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及所屬機構隨同轉調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法令,前經本部自111年11月1日起預告3日,惟為廣泛蒐集意見,爰再行預告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二)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三)電話:02-23815226分機3104。

(四)傳真:02-23884264。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國材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及所屬機構隨同轉調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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