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2年6月15日 彰美行字第1123000898號
主 旨:預告修正「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場地暨設備使用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及第三條附表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八條及第十條。
三、「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場地暨設備使用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及第三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hcsec.gov.t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二)地址: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8號
(三)電話:04-7222729分機203陳小姐
(四)傳真:04-7294842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館 長 尹彙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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