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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2年6月15日 彰美行字第1123000898號

主  旨:預告修正「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場地暨設備使用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及第三條附表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八條及第十條。

三、「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場地暨設備使用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及第三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hcsec.gov.t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二)地址: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8號

(三)電話:04-7222729分機203陳小姐

(四)傳真:04-7294842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館  長 尹彙武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場地暨設備使用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及第三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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