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8月2日
經授務字第11261005030號
主 旨:預告修正「經濟部礦場安全諮議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第三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礦場安全法第三十八條。
三、「經濟部礦場安全諮議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第三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礦務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ine.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礦務局
(二)地址:100005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3號
(三)電話:02-23113001#661、02-23111718。
(四)傳真:02-23115363。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美花 公出
政務次長 曾文生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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