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9月7日
經授能字11204023140號
主 旨:預告廢止「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經濟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
三、原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能源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eaboe.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第五條第一項已敘明示範獎勵期間至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考量相關技術業已成熟且市場穩定發展,已達示範推廣目的,符合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之廢止原因,爰廢止本辦法,本次廢止無影響申請人之權益,爰預告時間縮短定為14天。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二)地址: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2樓。
(三)電話:02-2775-7643。
(四)傳真:02-2775-7728。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美花 公出
政務次長 曾文生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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