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令
中華民國112年11月3日
經產字第11251039690號
廢止「經濟部補助2G換購4G手機實施計畫作業要點」、「管制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品作業要點」、「經濟部核准生技新藥公司發行認股權憑證作業要點」、「經濟部辦理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補助花蓮石材業者清運石材災損品作業要點」、「經濟部辦理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補助花蓮石材業者地震保險費作業要點」、「推動臺商回臺投資聯合審查作業要點」、「工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許可審查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部 長 王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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