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9日 交產字第11250343841號
主 旨:預告訂定「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適用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三款所定一定金額」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交通部。
二、訂定依據: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
三、「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適用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三款所定一定金額」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tc.gov.tw/),「公告發布令」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交通部交通產業發展及國際事務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
(三)電話:02-2349-2216。
(四)傳真:02-2381-3928。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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