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
台內消字第1120827629號
主 旨:預告訂定「全國性消防財團法人本於安全可靠之原則所為其他有助於增加財源之投資項目及額度」。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內政部。
二、訂定依據:財團法人法第19條第3項第6款。
三、「全國性消防財團法人本於安全可靠之原則所為其他有助於增加財源之投資項目及額度」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消防署。
(二)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三)電話:02-81966211
(四)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林右昌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