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3年3月8日
金管證發字第1130381032號
主 旨:檢送「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10條條文勘誤表及「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10條附表五勘誤對照各1份,請查照更正。
說 明:旨揭法規業經本會112年1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5231號令修正發布在案。
主任委員 黃天牧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並鈐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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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檢送「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10條條文勘誤表及「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10條附表五勘誤對照各1份,請查照更正。
說 明:旨揭法規業經本會112年1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5231號令修正發布在案。
主任委員 黃天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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