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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3年3月18日 移署中投服字第11300320141號

主  旨:公示送達外僑N****N T*I K***H君等43人(名冊如附件)之廢止居留許可並註銷外僑居留證處分。

依  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1條及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外僑N****N T*I K***H君等43人於居留期間內,居留原因消失,爰依法廢止渠等居留許可,並註銷其外僑居留證。

二、查應受送達人外僑N****N T*I K***H君等43人應為送達處所不明,爰依法為公示送達。

三、本公示送達對象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自最後刊登公報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四、應送達之處分書,現由本署中區事務大隊南投縣服務站保管,應受送達人得於上班時間赴該站領取(地址:南投縣南投市文昌街87號1樓、電話:049-2200065轉分機218)。



名冊(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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