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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3年3月20日 保退一字第11360028761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莫○春(○運機械板金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等1,027件(如附件名冊)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工退休金暨滯納金限期繳納處分函。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附件名冊所列之應受送達人莫○春(○運機械板金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等1,027件,因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本局勞工退休金暨滯納金限期繳納處分函無法送達,爰依法公示送達。

二、本公示送達自刊登行政院公報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前開勞工退休金暨滯納金限期繳納處分函,現由本局保管,請應受送達人儘速向本局(地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承辦單位:勞工退休金組,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5285)洽領,並依限繳費,如逾期未繳,本局將依勞工退休金條例及有關規定辦理。



名冊(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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