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12日 臺教高(二)字第1130021125A號
主 旨:公告本部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期間,委託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辦理「113年度第三週期校務評鑑實施計畫及2項評鑑事務專案計畫」。
依 據:
一、大學法第5條。
二、大學評鑑辦法第4條。
三、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項及第2項。
公告事項:113年度委託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辦理以下工作計畫:
一、113年度第三週期校務評鑑實施計畫。
二、推動「國際品保-高等教育的品質保證與互動關係人的參與-學生參與在內部與外部品保角色之研究」及「國際品保-臺日品保機構對高教品保多元化、公平性、包容性之趨勢與挑戰」等2項評鑑事務專案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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