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變更本部(即改制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6年11月19日環署土字第0960088394號公告內容,如公告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原臺南市北區北華段0301-0000等5筆地號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因擴大調查、地籍重測等作業,新增污染行為人為統一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立人段0023-0002地號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新增立人段0024-0000地號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新增地下水污染物氯乙烯,原臺南市北區北華段0301-0000等5筆地號變更為臺南市北區大銃段0571-0000等5筆地號,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面積修正為2,183.55平方公尺。
二、修正後公告內容如下:
(一)污染行為人姓名或名稱:統一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場址名稱:臺南市統一精工小北加油站。
(三)場址地址:臺南市北區西門路三段228號。
(四)場址地號及面積:
1、土壤污染整治場址:臺南市北區立人段0023-0002地號(152平方公尺),土壤污染整治場址面積為152平方公尺。
2、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臺南市北區大銃段0571-0000(240.23平方公尺)、0570-0000(193.08平方公尺)、0568-0000(9.52平方公尺)、0569-0000(16.66平方公尺)、0567-0000(92.06平方公尺)及北區立人段0023-0002(152平方公尺)、0024-0000(1,480平方公尺)等7筆地號,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面積為2,183.55平方公尺。
(五)場址現況概述:現為統一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小北加油站、地上建物及道路。
(六)污染物及污染情形:
1、土壤污染物及污染情形:苯22.7mg/kg、二甲苯718mg/kg、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6,380mg/kg(土壤污染管制標準:苯5mg/kg、二甲苯500mg/kg、TPH1,000mg/kg)。
2、地下水污染物及污染情形:苯18.3mg/L、甲苯46.2mg/L、三氯乙烯0.05mg/L、氯乙烯0.023mg/L(地下水污染第二類管制標準:苯0.05mg/L、甲苯10mg/L、三氯乙烯0.05mg/L、氯乙烯0.02mg/L)。
(七)其他重要事項:
1、污染管制區相關管制事項,依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1月20日環土字第1120144791C號公告之管制事項辦理。
2、如有不服本處分,得於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並檢附本處分,經本部審查後,轉送行政院審議。
(八)場址座標、航照套繪圖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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