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函
中華民國113年4月15日 環部保字第1131025353號
主 旨:檢送「公告本部委辦嘉義縣政府辦理其轄內國家公園內等旅館(含觀光旅館)開發案件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含後續變更)、監督及處分等事項」及「公告本部委辦基隆市政府等14個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其轄內國家公園內等旅館(含觀光旅館)開發案件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含後續變更)、監督及處分等事項」公告事項勘誤表2份,請查照更正。
說 明:依據本部113年3月5日環部保字第1130004251號公告(諒達)及113年4月8日環部保字第1131023091號公告(諒達)辦理。
部 長 薛富盛
本案依照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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