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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保費欠字第11360096221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保險人林○旦(A12026****)等172案(如附件名冊)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險費暨滯納金限期繳納函。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附件名冊所列應受送達人林○旦(A12026****)等172案,因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本局保險費暨滯納金限期繳納函無法送達,爰依法公示送達。

二、本公示送達自刊登行政院公報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旨揭保險費暨滯納金限期繳納函現由本局保管,請應受送達人儘速向本局(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1段4號,承辦單位:保費組欠費清理科,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1112)洽領,並依限繳費,如逾期未繳,本局將依勞工保險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



名冊(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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