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5月2日
台內建研字第1137636181號
主 旨:預告訂定「申請指定建築物預鑄率評定專業機構規費收費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內政部。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10條第1項。
三、「申請指定建築物預鑄率評定專業機構規費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二)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3樓
(三)聯絡人:厲副研究員
(四)電話:02-89127890#302
(五)傳真:02-89127830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林右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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