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3年5月17日
竹監壢四字第1135009029號
主 旨:公示送達一品三和搬家貨運有限公司(代表人:朱浩然)第53002152號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事件處分書。
依 據:按公路法第77條第1項、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第1項、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79條、第80條、第81條相關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冊列應受送達人一品三和搬家貨運有限公司(代表人:朱浩然)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事件處分書,經本所中壢監理站以雙掛號郵寄後遭郵務遞送退回,再查證其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爰依上揭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應送達之處分書現由本所中壢監理站保管,應受送達人請於上班時間至本所中壢監理站領取(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394號)。
三、本公示送達自刊登於行政院公報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本所中壢監理站將於生效日起進行原裁處程序。
四、應受送達人姓名、統一編號、通知單單號、違規日及處分日等分列如附件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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