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6月4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600880A號
主 旨:預告修正「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0條第5項。
三、「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97號12樓。
(三)電話及聯絡人:(02)7736-7486,佘視察。
(四)傳真:(02)2351-2329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鄭英耀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