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即時刊登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布之法令規章等資訊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6月13日 經授水字第11360011020號

主  旨:公告變更中央管、桃園市管及南投縣管區域排水之排水出口、鄉(鎮、市、區)別及權責起終點暨廢止高雄市管及南投縣管區域排水(詳附件)。

依  據:排水管理辦法第2條及第5條。

公告事項:

一、變更中央管區域排水「旱溪排水」之權責終點2座標,計1條。

二、變更桃園市管區域排水「三坑溪幹線」及「打鐵溪幹線」之鄉(鎮、市、區)別及權責起點座標,計2條。

三、變更南投縣管區域排水「南坑排水幹線」、「半山坑排水幹線(崩溝)」及「和興坑排水幹線」之排水出口及權責起終點,計3條。

四、廢止高雄市管區域排水「後庄排水」及「本館排水」,計2條。

五、廢止南投縣管區域排水「坑內坑排水幹線-1」及「東埔蚋溪排水幹線-3」計2條。

六、公告為區域排水者,其管理事宜悉依水利法、水利法施行細則及排水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附件(請參見PDF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