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3年6月21日
北監駕字第1135008371號
主 旨:公告註銷本所高齡違規駕駛人簡明宗君等31人汽(機)車駕駛執照。
依 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2條之2及第76條第1項第7款及第2項前段。
公告事項:
一、冊列年滿75歲駕駛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受違規記點或吊扣駕駛執照處分在案,本所已送達「75歲以上駕駛人違規換照通知書」,逾期不辦理換照或繳回駕駛執照,依前揭規定逕行公告註銷其駕駛執照。
二、駕駛執照公告註銷清冊(如附件)刊載於行政院公報及張貼於本所(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板橋監理站(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3段116號)、蘆洲監理站(新北市蘆洲區中山二路163號)宜蘭監理站(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2段9號)、花蓮監理站(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2段152號)公告欄。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