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6月26日
臺教授體部字第1130019375A號
主 旨:預告修正「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有功教練獎勵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國民體育法第22條第1項。
三、「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有功教練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配合「2024年夏季帕拉林匹克運動會」即將於113年8月28日舉行,為保障選手教練獲獎勵權益,本辦法之修正有其必要性及政策急迫性,復審酌修正作業未涉一般民眾權益,爰縮短預告期間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全民運動組。
(二)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0樓。
(三)電話及聯絡人:(02)8771-1781,陳專員。
(四)傳真:(02)2751-4523。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鄭英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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