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主 旨:修正「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危險區域限制事項」名稱為「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危險區域限制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危險區域限制事項」名稱為「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危險區域限制事項」。
處 長 游麗玉
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危險區域限制事項名稱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