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7月11日 農漁字第1131545953號
主 旨:預告修正「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漁業法第五十四條第五款。
三、「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公告專區」,及本部漁業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fa.gov.tw)「漁業法令」之「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專區。
四、本次修正係為輔導養殖產業建立中轉場制度,引導產業規模化發展及提高漁船運搬養殖活魚效率,並強化輸銷養殖活魚安全性及可追溯性,屬符合維護公共利益之必要修法,爰將預告期間縮短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漁業署(養殖漁業組)。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7樓。
(三)聯絡人:吳技正。
(四)電話:02-23835728。
(五)傳真:02-23838950。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駿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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