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3年7月19日
防檢二字第1131868981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署113年7月16日防檢二字第1131868971號催繳函。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應受送達人PRACHUABSUK PORNLAPAT因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經本署處以罰鍰在案,惟逾期未繳納。經查應受送達人已離境,爰依法以公告代替送達。
二、PRACHUABSUK PORNLAPAT因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經本署處以罰鍰,於113年4月15日以防檢二字第1131832582A號公告公示送達在案,爰依行政程序法第81條但書規定,旨述催繳函自公告翌日發生效力。
三、本案應送達催繳函正本暫由本署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前來領取(地址:10006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電話:02-2343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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